(严丽莎转自中国矿业报)(记者姜焕琴)资源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刚性约束条件,破解资源与环境安全矛盾和短板,是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地矿领域的很多委员代表都表达了这一共识。
当前,我国资源与环境安全面临哪些短板?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方可有效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矿业报》记者通过网络连线方式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王焰新。
加强地质工作保障资源能源安全
今年全国两会,王焰新委员提交了《加强地质工作,提升国家资源与环境安全治理能力》的提案,对如何加强新时代地质工作提出了有关意见与建议。
在采访中,王焰新表示:“我国是地质大国,但还不是地质强国。国家近年来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投入力度大幅度削减,相较2016年,削减比例高达60%。在一些政府工作报告中甚至已找不到‘地质’二字。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资源与环境安全面临的矛盾和短板越来越突显,亟须地质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在谈到我国资源与环境安全存在的痛点、难点时,王焰新认为主要有四点:一是战略性矿产资源家底不清。研究数据显示,2030年我国一次能源结构或发生重大变化,2035年大部分战略性新兴矿产仍将保持需求增长,亟须对其资源禀赋进行摸底。二是生态修复治理中的地质工作亟待加强。“十三五”期间,在全国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中,有近一半以上缺乏对其内在地质机理的分析与诊断。三是忽视地质因素而导致的城市治理隐患加剧,新一轮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加强城市地质工作。四是科技与管理综合层面的难题。资源与环境安全领域也出现了如环境健康、生态退化等一系列新挑战,要加强系统思维、多部门协同和多学科融合。
针对上述问题,王焰新给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启动战略性矿产资源国情、产业与战略国家规划,科学谋划实施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聚焦战略性矿产,深入研究我国成矿禀赋,科学提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共伴生矿产目标。一方面,要从绿色发展与矿产勘查开发、找矿技术方法手段的关系出发,研究不同地区、不同矿种矿产勘查开发条件,界定各类主体责任和定位,明确中央、地方和企业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从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等相关管理制度出发,研究如何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二是城市与生态治理理念转变到地下地上统筹、以地下为主导。将地下空间资源环境灾害多要素协同考量,坚持调查评价监测一体化跟进,支撑服务城市和生态治理规划建设管理的全链条;“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需要牢牢抓住“水”这一关键要素(介质),围绕各要素内在相互作用的机理研究,提出科学治理方案。三是建立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稳定投入长效机制。资源与环境安全是系统工程,需要科教融合、产学研合作、跨学科交叉合作,以及长期、稳定的投入。四是加快促进国家部委之间的高效协同推进机制。在资金安排上,提高统筹,力戒重复浪费;在项目部署上,加强顶层设计,实现各学科融合;在业务推进上,加强沟通协作,做到各部门配合;在成果谋划上,共同发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成效。
在创新中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打破了之前长江“九龙治水”的局面,并对长江生物保护、污水治理、防洪救灾、生态修复等提出了新要求。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王焰新提交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提案,提出全面系统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的有关建议。
王焰新表示,当前湖泊治理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主要有四点:一是有些地方绿色发展意识还不强。一些地方政府还有开发湖泊旅游资源、发展经济的惯性思维。二是在治理层面综合统筹尚不足。三是在经济层面专项资金不足。四是还存在科技治理的技术难题。
关于长江领域生态保护,王焰新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做好长江大保护的顶层设计。制定规划体系,明确湖泊综合管理部门,健全控源截污、治理修复、长期维护的长效机制。统筹建立“空、天、地表、地下(水下)”立体监测体系,建设长江生态大数据中心,实现长江中游流域生态环境要素全息监测和智慧管理,为生态环境问题的诊断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加强长江生态大保护的系统法治建设,出台针对不同类型水生态系统、不同污染源或破坏源的专门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二是构建以生态修复为核心竞争力的绿色产业体系。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提前布局。积极推行“以渣定产”政策,建设磷石膏资源化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提升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支持绿色产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生态环境监测、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绿色服务产业,尤其是持续发力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与装备、节能技术与装备、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固废资源化、循环经济等产业,出台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的一揽子计划、政策,不断拓展绿色产业的“新蓝海”。三是建立湖泊治理资金投入长效机制。逐步提高中央财政预算资金中环保资金的投入比重,适度放宽融资政策限制,鼓励更多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入湖泊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公众、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力量,强化“全社会”行动的制度保障。探索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由“现有额度后有项目”向“先有项目后有额度”转变,通过大项目、大工程带动湖泊快速治理。四是建立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激励机制。出台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方案,引导地方政府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节点化、定量化的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目标。五是筹建“长江水科学”国家实验室。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加快建设“长江水科学”国家实验室,为长江大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武汉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
王焰新还提交了《加大支持力度,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的提案。据其介绍,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湖北省委、省政府积极谋划推进武汉创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王焰新建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指导和支持湖北创建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此基础上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一是建设国家实验室。指导光谷实验室等7个湖北实验室建设,支持湖北实验室等优势科研力量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支持湖北省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生态环保等优势领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是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指导和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相关“十四五”规划布局。三是建设东湖科学城。支持武汉发展集成电路、光电子信息、汽车、大健康、人工智能、数字产业、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指导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东湖科学城,打造“世界光谷”。四是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在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布局上对光谷科创大走廊给予支持,支持将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成为全球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高地和全球创新网络重要枢纽。五是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在国家“十四五”和中长期重大科技项目中考虑湖北科技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特点,重点支持长江存储三维闪存芯片和新一代存储器、宽带通信、新型网络、新型显示、新能源、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等创新项目建设,支持湖北在“光芯屏端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